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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17 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有筆試系所(臨床)複試放榜,並開放複試成績查詢及成績複查申請!

 

查詢碩士班【有筆試系所-臨床】複試榜單、複試成績,及進行成績複查申請,請至招生資訊「碩士班考試/碩士班放榜資訊」辦理

1. 考生之成績通知單(含報到及遞補注意事項)將於4月17日以平信寄發。
2. 正、備取生應於簡章規定期限內至【碩士班考試招生資訊/碩士班放榜資訊/碩士班錄取生報到意願登記】完成網路報到意願登記,並依簡章「十七、驗證、報到」之規定至錄取系所完成現場驗證報到,始完成報到程序。

  • 第二次榜示系所【臨床】正、備取生網路報到意願登記:
    凡是有意願報到及就讀本校之正、備取生,不論名次為何,均應於115年4月23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4月24日下午5時止,自行上網完成網路報到意願登記,本校不另寄通知。逾期未完成登記確認作業或登記無意願報到者,以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錄取生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異議,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登記或修改。
    本校預定於115年4月28日公告第二次榜示系所錄取生之報到意願登記結果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本校不另通知
  • 第二次榜示系所【臨床】驗證、報到:有確認完成報到意願登記之錄取生,始得辦理
    1. 第二次榜示系所「可報到考生名單」中之正取生及備取生應於115年4月30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或下午2時至4時30分成績通知單(非必驗文件)、與報名表上所載學經歷(含年資)相符之資料證件(詳本校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第89-90頁),錄取系所辦理驗證、報到
    2. 第二次榜示系所可報到考生名單中之正取生及備取生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其缺額由系所按「待遞補名單」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考生不得異議,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3. 驗證、報到由錄取生(含正、備取生)本人親自辦理,惟因故實有困難,無法親自前來者,應主動向錄取系所申請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依簡章或系所指定之報到時間內至系所完成驗證報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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