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113學年度

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指定項目甄試須知(整份)  (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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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程表 

報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甄試費繳費方式說明 

招生校系分則 

甄試須知內容 

甄試須知附錄 

甄試須知附表  (word檔odt檔) 

校園配置圖 


 

注意事項:
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本校不另行寄發指定項目甄試通知,考生務必依「指定項目甄試須知」之各項規定於期限前完成【繳交甄試費用】【上傳審查資料】,始得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未依「指定項目甄試須知」規定完成下列各項作業,致影響甄試權益,本校不受理任何補救措施。
    
進行下列各項作業請自行上網至「招生系統」選擇「大學申請入學」辦理!

         考生請依序完成下列步驟1、2之各項作業;未依規定完成報名手續者,由考生自行負責,本校不予受理任何補救措施。

報名作業項目 步驟 期間 說明
繳費

步驟1
甄試費繳費帳號及金額查詢

4月11日上午9時起開放
考生自行上網查詢

至5
月6日下午5時
「甄試費繳費帳號及金額」為考生個人專屬,且每一個繳費帳號及金額均對應各該學系(組)之繳費。

◎查詢作業需進行考生基本資料檢查及補登,並設定「個人自行設定密碼」。

甄試費入帳查詢 繳費後,務必上網確認繳費成功。
上傳審查資料

至甄選委員會

步驟2
上傳審查資料

5月2日至5月6日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
各學系(組)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請以網路上傳(勾選)方式繳交至甄選委員會,未依規定完成上傳者,不得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審查資料請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P.498~512)」本校校系分則規定繳交,無規定者不需繳交。【審查資料不得郵寄】

2.資格審驗應繳資料:繳交資料一律依下列規定以傳真或Email方式辦理(5/6前),不得透過「審查資料上傳」系統上傳【傳真電話:05-2721481、招生信箱:exams@ccu.edu.tw,傳真或Email後請來電05-2721480確認】
   (1)持境外學歷(國外、香港澳門、大陸學歷)、以同等學力第六條報考之考生,須繳交學歷(力)證明一般考生免繳
   (2)除嘉星招生各組外,其餘學系(組)申請優先錄取之考生,須繳交
經濟或文化不利之弱勢證明(相關證明詳見甄試須知P.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