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113學年度
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指定項目甄試須知(整份) (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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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者,本校不另行寄發指定項目甄試通知,考生務必依「指定項目甄試須知」之各項規定於期限前完成【繳交甄試費用】及【上傳審查資料】,始得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未依「指定項目甄試須知」規定完成下列各項作業,致影響甄試權益,本校不受理任何補救措施。
*進行下列各項作業請自行上網至「招生系統」選擇「大學申請入學」辦理!
考生請依序完成下列步驟1、2之各項作業;未依規定完成報名手續者,由考生自行負責,本校不予受理任何補救措施。
報名作業項目 | 步驟 | 期間 | 說明 |
繳費 |
步驟1 |
4月11日上午9時起開放 考生自行上網查詢 至5月6日下午5時止 |
「甄試費繳費帳號及金額」為考生個人專屬,且每一個繳費帳號及金額均對應各該學系(組)之繳費。 ◎查詢作業需進行考生基本資料檢查及補登,並設定「個人自行設定密碼」。 |
* 甄試費入帳查詢 | 繳費後,務必上網確認繳費成功。 | ||
上傳審查資料 至甄選委員會 |
步驟2 |
5月2日至5月6日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 |
各學系(組)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請以網路上傳(勾選)方式繳交至甄選委員會,未依規定完成上傳者,不得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審查資料請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P.498~512)」本校校系分則規定繳交,無規定者不需繳交。【審查資料不得郵寄】 |
2.資格審驗應繳資料:繳交資料一律依下列規定以傳真或Email方式辦理(5/6前),不得透過「審查資料上傳」系統上傳。【傳真電話:05-2721481、招生信箱:exams@ccu.edu.tw,傳真或Email後請來電05-2721480確認】
(1)持境外學歷(國外、香港澳門、大陸學歷)、以同等學力第六條報考之考生,須繳交學歷(力)證明,一般考生免繳;
(2)除嘉星招生各組外,其餘學系(組)申請優先錄取之考生,須繳交經濟或文化不利之弱勢證明(相關證明詳見甄試須知P.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