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報到考生請務必詳讀下列說明事項,並配合辦理相關事宜,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 可報到考生名單中之正取生及備取生應於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12月13日(星期五)擇一日之上午8時30分至12時,或下午2時至4時30分持成績通知單(非必驗文件)、與報名表上所載學經歷(含年資)相符之資料證件(詳本校114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簡章第77-78頁),至錄取系所辦理驗證、報到。
- 可報到考生名單中之正取生及備取生未依規定時間內辦理驗證、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其缺額由系所按「待遞補名單」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考生不得異議,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可報到考生名單
請務必配合辦理後續驗證、報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