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榜示系所(心理臨床、犯防除外)待遞補考生請務必詳讀下列說明事項,並配合辦理相關事宜,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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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榜示系所(心理臨床、犯防除外)待遞補名單中之備取生由各系所依報到缺額及「待遞補名單」之遞補順序通知遞補。備取生應於遞補期間自行至錄取系所網頁查詢最新遞補狀況,並隨時保持通訊管道之暢通,或主動與錄取系所聯繫,以免影響遞補權益。獲遞補之備取生須於系所指定之報到時間內至系所辦理驗證、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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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驗證報到時,除成績通知單(非必驗文件),應持與報名表上所載學經歷(含年資)相符之資料證件辦理(詳本校114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第92-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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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生遞補作業之最後截止日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上課日(以本校行事曆所載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