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生(含正、備取)請注意! | ||
一、 | 甄選總成績單一律由考生自行上網查詢,並下載存檔或列印後妥善保存,本校不再寄發。考生網路查詢甄選總成績單,請點選【甄選總成績單查詢】,輸入身分證號碼、報考學系(組)別與查詢甄試費繳費帳號及金額時所「自行設定之網路密碼」即可下載成績單PDF檔。 | |
二、 | 依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須依本簡章規定,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 |
三、 | 錄取生(含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就讀志願序網路登記期間:111年6月9日至111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請於登記期間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登記志願」後,點選「就讀志願序登記」選項,進行登記作業。 | |
四、 | 獲分發之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應於111年6月15日至111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甄選委員會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依規定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 |
五、 | 成績複查一律以網路方式申請。欲申請成績複查考生,須於111年6月2日下午5時前(逾期恕不受理)至招生系統【成績複查申請】進行登錄,並依系統所產生之繳費帳號完成繳費(複查費用每個指定項目50元)。逾期登錄及繳費者恕不受理。 | |
※因造字系統不同,若您的姓名於網路錄取名單或成績單上顯示不全,請核對學測應試號碼及學系(組)名稱正確即可。 |